北京体育大学2020年9月口罩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北京体育大学拟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开展2020年9月口罩采购项目,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北京体育大学2020年9月口罩采购竞争性谈判

二、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北京体育大学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信息路48号

联系方式:陈老师 010-62989470

邮箱:xiaoyiyuan@bsu.edu.cn

三、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本项目采购预算金额为25万元,采购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40万个。

所采购货物执行YY/T0969-2013标准。

最小包装每包应不多于10只。

付款方式:采购人的付款分二期进行: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10%,中标人应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中标人按合同要求将货物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搬运到指定的仓库、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的10个工作日内再支付90%,中标人应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注册时间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

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7、 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9、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竞争性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5万元(人民币)

时间:2020年9月18 09:00至2020925 9: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发售时间为8:30至17时。

地点:网上购买。

招标文件售价:每包2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购买采购文件需向以下账户汇款,并将汇款证明复制成电子版通过邮箱传给北京体育大学工作人员。北京体育大学工作人员收到汇款证明后,即发出电子版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购买采购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竞争性谈判。文件售出后价款不退。

户名:北京体育大学。

账号:324656022604。

开户行:中国银行上地支行。

行号:104100005008。

六、投标截止时间20209月2909:30(北京时间)

七、开标时间20209月2909:30(北京时间)

八、开标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马连洼北路8号万霖科技大厦A座北体大产业科技园608会议室。

九、评标

投标人在评标室抽签确定开标顺序。

投标人按照由小号到大号的顺序与评标委员会介绍本单位情况,如想修正总报价的须当场修正,但修正后的总报价不得高于该投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报价,投标人代表在修改后的总报价单上签字以确认该总报价为最终报价。修正后的总报价单由投标人折叠后放进采购人准备的或投标人自带的信封中,待全部投标人都完成谈判后,由评标委员会集体确认各投标人的最终报价的有效性。

本项目评标委员会负责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三名),在质量得到保证的前提下,总报价最低者中标,如总报价相同,以投标保证金到达北京体育大学账户的时间靠前者为中标人,如仍然一样,以能在评标现场确切表明汇出时间且汇出时间在前的为中标人。

本项目最高报价不得高于项目预算,高出项目预算的作废标处理。

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等,均为企业法人提供,投标人如为事业单位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可提供符合要求的相对应的证明文件。

招标文件中要求加盖单位公章的,投标人如为自然人,自然人本人签字即可。

十、其它补充事宜

1、声明

本公告在北京体育大学官方网站(https://www.bsu.edu.cn/)免费下载;本公告未经书面许可不得转载,不得从事营利活动。

2、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3、投标报价:最终总报价(包括但不限于本文件明确本项目所有内容,伴随所有费用等)。

4、投标有效期: 90

5、投标文件份数:开标一览表1份,正本1份,副本6份,电子版1份(存储介质:U盘投标文件的正本需双面打印,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双面复印

6、采购人不接受供应商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

7、本项目设投诉电话为62989450,是监督任何在本次招投标活动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贿受贿或通过任何不正当手段干扰评标结果或通过上述行为获取中标资格等行为的,投诉人应当据实反映情况,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